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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28日電)民進黨籍立委潘孟安今天表示,計程車駕駛每趟車資有近2/3須支付成本,已成廉價勞工,獲利的僅有派遣電台與車行業者,呼籲政府建立計程車駕駛與車隊間的僱傭關係。

潘孟安引用交通部數據指出,西元2008年台北地區計程車駕駛每月平均淨獲利只有新台幣2.3萬元,每月休假日僅3.2天、平均每天營業時數高達12.17小時;相較於2004年9.66小時的調查結果,營業時數明顯增加,時間空車率從63.25%飆高至80.04%。

潘孟安說,自己辦公室所調查數據,計程車駕駛每賺取150元車資,其中近2/3得用來支付油料費、派遣電台服務費、刷卡手續費及自行吸收的車隊行銷折扣。

他指出,這些變相剝削情況,唯一獲利的是惡性競爭的派遣電台或車行業者,計程車駕駛已成超時工作的廉價勞工。

他以美國為例,計程車駕駛人受僱於車行,受到勞工福利保障,英國甚至是終身職保障,而新加坡嚴格管理車隊,並給予駕駛包括退休金、保險、急難貸款等各項福利。

但是台灣車行或派遣電台與駕駛間不存在僱傭關係,車行及電台透過收取服務費及行費獲利,駕駛僅能單純賺取車資,還得被迫接受車行電台的各項規定限制,並自行吸收不合理的促銷折扣,形同「弱勢車奴」。

潘孟安呼籲,勞委會應比照國外立法例,明確定義計程車車隊與駕駛間屬僱傭關係,給予計程車駕駛基本權利的保障。99022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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